2019年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政策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在您的孩子即将步入小学、初中学习之际,相信您一定非常关心孩子入学的相关事宜,我们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于您,便于您及早准备,使您的孩子能如期顺利入学。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及《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甬新管发〔2016〕30号)、《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甬新办发〔2017〕91号)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甬新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入学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子女(儿童、少年户籍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外)要求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其父母必须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内居住,具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有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就读满1年及以上。具
体内容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甬新办发〔2017〕91号)。
对在新区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或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按照《关于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或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等人员申请居住证的暂行规定》(甬新办发〔2017〕56号)执行。
各位家长,如果您的孩子要求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请您抓紧时间及早去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浙江省居住证》。具体招生办法以最后下发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招生文件为准。
如有不明确事项,欢迎咨询庵东镇教办:63479250,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89280313。
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9年2月27日